[2013。夏。親子背包歐遊]行前準備|未成年者前往申根地區需申請英文戶籍謄本

by difeny

未成年者前往申根地區旅遊仍適用一般未成年旅遊相關規定。因此,與未成年一同 旅行時,須攜帶與未成年關係之證明文件或是相關之父母同意函。上述文件須為英 文或是譯成旅遊地之語言。

這是在歐洲文化事務處上的資料,為了保險起見,難得歐遊一趟,總希望能順順利利,跟旅平險資料一樣,不是為了通關檢查用,而是保障自己在旅行中的順利使用,

以下為簡單的申請程序說明,

攜帶未成年者出國,還是記得申請唷!

 

我自己是前往戶政事務所親自辦理,辦理程序約10分鐘,但台北市的經驗需要6個工作日才可以取件,並會通知到mail當中。

0612

可以在現場填寫英文戶籍謄本申請書,或者先在家中下載填寫( google大神很厲害)

 

其中,我被要求填寫的部分不只是自己與被申請者的部分,只要是在戶籍謄本中會顯現出來的名字都需要寫進去唷!

不過因為公婆未持有護照,所以寫下中文後,後方註記漢語拼音,戶政單位會幫忙譯音。

 

另外,因為沒有註明在申請書中的,是有關價格的部分~我不太確定這是不是台北市的規定,

2個人以內,一份以100元計算,不過我們申請了3個人,所以是200元耶~

特別我問了戶政單位,他們說是以人頭算的???

這個我就不清楚囉!

申請結束,領取收據,收據上也標明了領件時間為六個工作天後,直接到櫃台領取即可。

 


 

在第五個工作天時~我就收到簡訊可以提前領取囉!

直接持身分證到戶政單位領取~花不到3分鐘呢! 

2013-06-17 18.21.51  

相關的申請規定各地方戶政事務所都載明在網路上~

以下為台北市的規定囉!

http://www.e-services.taipei.gov.tw/hypage.cgi?HYPAGE=form.htm&s_uid=007037

按讚加入粉絲團


延伸閱讀

Blogimove部落格搬家技術服務